身形动作让我的心呼之欲出,我无法自控,从窗台上跳起来,蹑手蹑脚地出了家门,一路往楼下冲去。我跑得飞快,好几次差点摔倒。刚跑下楼,楼道里就蹿出一个人来,一把搂住了我。
是他。
事隔这么久,那让我眷念和崩溃的气息依然保持着昨日的霸气和温柔,像一块沾满可可粉的松露巧克力一样融化在我的脸上,就好像他不曾远离,他一直在我身边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和恋人。,前世注定,今生有缘,来生还要继续纠缠。
他一直抱着我,很用力,却一句话也不肯说。我本来在发抖,此刻完全不了,身子出奇的僵硬,在他的拥抱中我听到自己骨骼用力作响的声音。是我也在用力地抱着他的吧?我想,这从来也没有期盼,永远也不曾忘记的拥抱,像打包记忆的大手,忽地扯开缎带,往事散落一地,我们自顾不暇。
这难道就是我不顾一切非要跑回来的真正原因吗?
不知道过了多久,他轻轻放开我,我注视着地面,我们的影子又长又细,像画在地上的两棵树。我稍稍恢复思考能力,想起为什么他会在这里?或者那个从机场起就一直跟着我的人就是他?哦,不,一定是他。
但是,为什么直到现在他才肯真正出现?
“其实我在机场就看到你了。”他笑着说,“你还是那个样子,背个小包,挂个耳机,黑着一张脸,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钱。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说话。我x妈想了一整天,对自己说,如果我来你家,可以再遇到你,我就不犹豫了。”
犹豫?
在他的字典里,有这个词么?!还是因为什么我所不明了的关乎时间或者关乎别人的理由,让他学会了犹豫?一想到这个,我的眼泪就快要下来了,我用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他,跌跌撞撞地往小区外面冲去,我跑得很快,他好不容易才追上我,那时候我正穿过马路,他从后面拉住了我。我们俩就站在马路中央对视,车辆不满地按着喇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。
“跟我走,”他说,“马小羊。”
“为什么?”我刚问出这个啥问题,他已经招停一辆正好经过的出租,拦腰抱起我,硬把我塞进了出租车。
我没有防御的能力,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,到他这里,就会变得越迟钝。那种病叫什么来着?没错,差时症。
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,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,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骨子里,他还是那个他。他决定了的事情,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,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,我索性安下心来,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,听着他的心跳,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。
此时此刻,若他是一条河,我就是失桨的小船。
13弄27号,这是他的家。
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,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,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,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,还泼过水,显得亮堂堂的,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,像是为了迎接贵客。但一定不是我。
我一想到这些个,就又开始痛苦了。
他拖来一张椅子,我就坐下。然后,他用水壶灌了一壶水,开始烧开水。堂屋的桌上放着好几种茶叶,铁观音,乌龙,还有碧螺春。我不知道他从何时起开始喜欢上喝茶,当然,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,这是当然。
“想喝什么?”他弯腰问我,像个专业的侍应生。
“谢谢。”我说,“不用。”
“那就来点酒。”他打开壁橱门,从里面拿出一瓶红酒,拔掉瓶塞,自己喝了一大口,然后硬塞到我手里来:“喝!”
“不。”我说。
他自己又猛灌了一大口,然后他丢掉瓶子,抱住我的头,俯下身,吻住了我。红酒流进我的口腔,并不过,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?
“对不起。”他的唇辗转到我耳边对我说,“一直想说对不起。”
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耳光的,就在这一句温柔的道歉里,我放弃了抵抗,一肚子委屈迅速地溃散,化为不值一提的灰。
我还是当年那个不中用的我,四年的时间也没有令我在他面前变得更骄傲一点。只是这样的重遇,对我而言更像一个传奇。在所有关于重逢的设想里,这是从没有过的最最戏剧的一种。
他的手掌抚过我的脖子,一把扯出我挂在脖子里的护身符,略带惊喜地问我说:“它一直在这里?”
如果他知道我为了它,我昨晚差点丢了性命,今天又丢掉了工作,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?
“来。”他拉着我一起坐到台阶上,就在那里,他曾经一脚踹在我的胸口,我有一小块心从此遗落在那里,那个空洞的缺口让我又爱又恨却也是存在的必须,我未曾想过复原。
“说说你的现在。”他把酒瓶递给我。
“你先说。”
“我还行。”他说,“这几年一直在深圳,开了家茶楼,生意不错。”
“我在念书。”我说,“北京。”
他笑:“其实我一年去北京数十次。”
我本来想问:“一个人去?”问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:“你常回家么?”
“没回来过,这还是第一次。机场看到你的时候,我以为我眼睛出了问题。”
“其实我也很少回的。”我说。
“那就是缘分呗。”他搂住我,逼我再次与他对视。他的眼神里有种让我陌生到极致的温和,像是把所有的桀骜都熬化了。这温和与他留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的凶狠残暴差之千里。到底是岁月,还是谁,改变了他?
我忽然很想知道答案。
“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。”他说,“我都快把这里忘了。”
“包括我吗?”我说。
他伸出手,捏住我的手,很用力,疼得我哇哇直叫。
“说错话就要付出代价。”他笑着说。
“那你回来干吗?”我捂着我痛得要死的手问道。
“来参加我姐的婚礼。我就这一个亲人,她一辈子最重要的时刻,我不得不回来。”
“什么?”我是真的没听清,又或者,他有很多的姐姐,我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。
他点燃一根烟,一字一句地对我说:“我姐夏花,明天就要结婚了。我姐夫你也应该认识,就是于安朵的爸爸于秃子。”
听到这个消息,我脑子里首先浮现出的是阿南那张憔悴的脸,然后我整个人就傻在那里了。
(9)
“来。”他未发觉我内心的翻江倒海,而是坐在那里,张开双臂,召唤我。
其实我靠他已经很近,这是几小时前,我想都未曾想过的一种距离。我转身看他的脸,
我只是想把他看得更清楚一些,包括他的眉他的眼,但他已经迫不及待地粗鲁地将我揽入他的怀中。
“夏花为什么要跟于秃子结婚?”我问他。
“我突然很想娶你。”他答得牛头不对马嘴。
“小三儿我不做的!”我话音刚落,他的左手手指就用力地捏住了我的脸蛋,疼的我龇牙咧嘴。这头暴力猪,捏完我的脸又捏住我的双臂,还固定我的双手让我动弹不得,眼看他张开血盆大口,就要咬到我的脖子,我只能用脚狠狠地踢他以示奋力反抗。我真怀疑他装的是不是假肢,我踢得那么用力,他居然面不改色纹丝不动。还凶巴巴地命令我说:“说什么呢,给我再说一遍!”
“好痛啊!”我喊。
“你管不好你的嘴,我就管不好我的手。”他嬉笑着,脸再度靠近我。我闻到他身上的
味道,居然是淡淡的茶香而不是那讨厌的烟味。看来,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,我却还是那个不成熟的任他耍弄的小丫头。想到这个,我扭开我的头,就是不让他亲近我。
“还是那么死犟!”他正数落我,院子里的大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推开了。我们俩迅速分开,清冷的月光下,我看到夏花走了进来,她缩着脖子,头发蓬松凌乱,一件花棉袄敞着,里面好像还是很多年前那一件卫衣,步伐轻飘飘的,看样子像是喝了一点儿小酒。
毒药迎上去:“不是说去试婚纱,今晚就住宾馆吗?”
“你姐姐我,哪一套婚纱穿上去不好看,有什么试头!再说了,这是我的家,我不从
这里出嫁,从哪里出嫁?你明天要背我出这个门,知道不知道!”她一面说一面弯弯腰,然后站直身体,用力地推了毒药胸口一下,呵呵笑起来。
看她的样子,搞不好真是喝多了。不过鉴于她以前在酒吧有装醉的前科,所以我暂时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。
毒药往后退的时候,夏花忽然看到了我。我们的目光越过毒药的肩头对接,我很想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,但这显然不可能,于是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。
她径直朝着我走过来,我的心跳得飞快,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。我真怕她会忽然揪住我的衣领,大喊一声:“你来做甚!我不想看见你!不要在我面前出现!我讨厌你以及你家里的每一个人!”之类的话,但实际情况却是,她视我为隐形人,悠然飘过我的身边,一直飘到餐桌前,发现了那瓶红酒,一把握住它,发出一声惊叹:“好酒!”
毒药上前,夺走了她的酒,她不依不饶,非要抢回来,几番回合,毒药干脆拔开瓶塞,把酒瓶倒了过来。酒很快流到地上流了个精光。夏花没想头了,硬生生就给了毒药一个耳光,那耳光打得清脆响亮,毫不迟疑。然后,她灵活地转身,扑向柜子想去找一瓶新的酒。
毒药冲上前,把她的手反扣在后面,夏花拼命挣扎尖叫,毒药说:“你再喝,我就把你的手铰断,再把你丢进房间里锁起来。”
“夏泽你放开我!”她竟然示软,“我的好弟弟,你让我尽尽兴不行?”
“让她喝吧。”我走上前说,“我陪她喝。”
毒药惊讶地看着我。
“明天就要嫁人了,是要好好喝一场的。”我说,家里还有酒没有,没有的话我去买。”
“你谁呀?”可惜夏花并不领情,看都不看我一眼,甩开毒药,冷冷地说,“我喝酒习惯一个人喝的,我要人陪干吗?”
“也习惯装醉是吗?”
她被我的话击中,沉思了几秒种,转过头来看着我。我迎向她的目光,她眼神里依然有和某人如此相似的东西,令我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。她和她弟弟一样,从来都不是强硬的人,强硬的只是外表,包装一颗柔软的心。果不其然,她忽然就笑了,伸出手来,捏我鼻子一下说:“好吧,是你说的,陪我喝!”
一瓶新的红酒被放到餐桌上。三个杯子,外加一碟花生米。毒药给每个人面前的酒杯倒满酒,问我说:“祝酒辞谁来讲?”
“我要烧鸡。”夏花得寸进尺。
“姐姐,半夜了。”毒药说。
夏花从口袋里扔出一把车钥匙到桌上说:“开车不到十分钟,有个二十四小时超市,里面什么都有。车就停在巷口。刚买的,小心别撞坏了。”
“怕了你了,酒等我回来才许再喝!”毒药说完,拿起钥匙就出了门。
家里就剩下我和夏花两人,月亮渐渐地升高,让我疑心天就要亮了,我真怕阿南会忽然醒来,发现我不在家,再打我的电话,而我正在和他的前女友干杯恭祝她新婚大喜,这场景未免也太戏剧化了一点点。
想到这里,我甚至做了一个很无聊的小动作,偷偷关掉了我的电话。
夏花就坐在我对面,喊我的名字:“马卓?”她喊得很不熟练,甚至有些迟疑。她肯定以为我不知道她和阿南之间的事,所以才这样装模做样地把我当作一个路人般对待。不过我原谅她的做戏所以也做戏般地点了点头。
她轻笑着,用酒杯轻轻轻地碰了我的一下,说:“干。”
“新婚快乐!”我一饮而尽。
“世界和平!”她也一饮而尽,不知真醉假醉,笑得夸张。我们又一次对饮,和当年一样,只不过没有热腾腾的火锅。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和毒药一阵闹腾,她竟嚷着热,脱掉棉衣,又脱掉卫衣,只着一件小衫,我这才发现她又瘦了,好像只余一把骨头,令人心疼。
“小心冻到。可不能做个感冒的新娘子。”我走过去,好心替她披上棉衣,一眼瞥见她脖子上一块红色的蝴蝶状斑纹。她竟